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一句名言:“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是逃不掉的。” 另一种翻译是:“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死亡可以理解,那么如何理解这个税收不可豁免呢?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其中的奥妙。
通过税收政策让先富带动后富
说起税,我们的首要反应是这税太高了,税的种类又多复杂。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大多都是税收占据重要的组成部分,结合中国的基本国情及出发点,我们国家的贫富差距太大了,国家希望征收的这些税可以达到一个先富带后富的理想状态,希望这些中国人赚的钱可以回馈给社会,帮助更多的人达到后富,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更多的贡献。
所谓立法重要,执法更重要。为了更合理地征税,除了对税法的完善,还需要让每个税务居民的更资产透明化。
对税收进行完善的始作俑者--美国
对税收进行一个完善的始作俑者是美国,它们的武器则是FATCA(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要求各国的金融机构把美国税务居民的信息无条件向美国申报,目的就是为打击美国税务人的偷税漏税行为而达到税收目的。
如有不合作金融机构则视为非合规海外金融机构,将会以提高海外金融机构在美的税率作为惩罚,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打击。所以经过不断打压和周旋下,海外金融机构最终还是妥协了,美国也通过此信息的掌控而追回了很多税收,这无疑又是一个新的旅程碑。
后来经合组织效仿美国FATCA发起CRS(共同申报准则),CRS就是对FATCA的全球化版。第一次签署CRS的国家有100多个已经在2017年进行了信息交换,而中国必然也在列,并在2017年12月31日完成境外大额金融账户的收集,这些已收集的信息将在2018年的9月进行第一次交换,对于非合法收入、未合法纳税的收入进行征收及惩罚,以打击逃税漏税行为。
CRS全球征税下哪些境外金融账户信息会被纰漏呢?
帐户及帐户余额:对于公司账户,需要看公司是积极类型所得公司还是消极所得公司。如果公司是消极所得类型的公司(投资所得占50%以上),需要将控制人作为情报交换的对象。而对于控制人,则要根据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关于反洗钱的行动建议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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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对于已有的个人账户,没有门槛;即无论金额多少,均在情报交换的范围。对于已有的公司客户,金额在25万美元以下的可以不在情报交换的范围之内。对于新开设的个人或者公司账户,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进行情报交换。
相关账户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保险产品收入、相关金融资产的交易所得。
当然还包括帐户的一系列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别等。
以及年度付至或记入该账户的总额。
资产信息透明化的信号——遗产税
当您所有的资产透明化后,作为中国税务居民在国内的所得即使转移到国外,还是很容易被统计,即使现在不能征税,但在以后传承的时候还是有机会征税的——遗产税。遗产税即如果想要继承逝去家人的资产,必须先补税才可以继承。假设先父给后代遗留了1个亿的资产,补得税要去到差不多4000万,而先人的大额资产不一定都是现金,还有房产,公司股票等,所以还得先变现才能继承,在短时间变现的话最为常见的便是拍卖 资产一旦拍卖便一定会贬值,可能拍卖下来到手只有6000万,补了4000千万的税之后,1个亿真正到手可能只剩下2000多万。虽然具体的实施未确定,但这确实是一个追逃偷税漏税的方法。
合理地做税务筹划势在必行
在CRS前可以通过一个境外开低税离岸公司进而通过离岸公司来作税务规划,但CRS后,单纯的一个海外账户已经不足够了,必须要求这个海外账户是以低税率的国家税务居民拥有,这样即使资产被披露,被征收的税率也不高。所以拥有二国身份做税务规划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圣基茨,一般3个月左右便可以拿到他国身份而进行一个合理的资产配置,无语言,无资产,经商背景,移民监等要求,只需15万美金的捐献便可以一步到位拿护照。
其实国家税收出发点是可以达到先富带后富的共同富裕目标,又可以将这些钱投入到国家更有意义的一些建设,在缴税者角度,合理做税务规划是可以的,但不也要忘了多为国家去做贡献,毕竟有国才有家,国家好,人民才会好。死亡是必然,合法纳税也避免不了的,做个合理避税而又不负为国家做更多贡献可爱的人儿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